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浙江省教育系统“浙江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师生推荐评选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校“最美人物”“浙江好人”不断涌现,努力营造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类别及标准
“浙江好人”共分5个类别: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类: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或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好评。
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数量及办法
各二级党委每月5日前可向党委宣传部推荐1位“浙江好人”候选人,并将《“浙江好人”推荐表》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宣传部(联系人:章宗森,邮箱:public@hdu.edu.cn电话:86919128),并附2张电子照片(其中一寸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照1张)。党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好中选优原则,做好评定工作,同时利用新闻网、校报、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选树。各二级党委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挖掘选树师生身边的各类好人好事,提炼突出事迹,积极申报。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二级党委要对推荐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为群众所信服。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党委要通过各种途径和载体,展示先进典型的事迹和风采,扩大先进典型在广大师生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掀起全校师生“学好人、做好人”的道德实践高潮。
附件:“浙江好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 | “浙江好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