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280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电研[2012]293号),结合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机构及组成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担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学院的申请组织、评审、确定获奖人选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报对象及申请条件

凡取得学校学籍并按时注册、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3、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4、受过其它各类形式处分的。

四、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委员会在审核申请人材料后,根据下述评分标准来计算总分值,并按总分值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各种评分分值计算时限按学年度(91日—8.31日)来核算。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在读研究生,第二次申请时,参评过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绩都不能再使用。

1、总分值计算公式

总分值 = 科研成绩*80% + 学习成绩*20%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总学分

非百分制计分,按照优秀=90分、良好(优良)=80分、中等=70分、及(合)格=60分来折算。

2、科研成绩

科研成绩只计算研究生参与评奖年度内取得的成果,上不封顶,包括各类科研成果奖、公开发表论文、国家级和省级竞赛获奖与专利(其他知识产权)等。申请评奖的各类科研成果必须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Hangzhou Dianzi University)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成果按学校及研究生部认定的标准,各类竞赛获奖按学校认定的主办单位和发证单位。

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不计算: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等。各类竞赛获奖以主办单位和发证单位级别为判断标准。

各类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科技部门发布的科研成果认定目录,鼓励研究生在SCI/EI/ISTP等科学引文数据库源的期刊或会议上发表论文,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1:科研成果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

500

250

省、部级

200

100

50

厅或相当级别

40

20

10

注:上述分值均以获奖证书排名第一为准计算。排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5分。科研获奖分值可累加。同一项目获得多种奖励,以最高等级计算。

2:科研论文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发表论文或取得的知识产权

分值(检索/收录)

SCI 1

110/105

 

SCI 2

70/65

 

SCI 3

40/35

 

SCI4

30/25

 

EI(杂志版)收录(10)

20/15

 

一级期刊发表(6)

10.5/10

 

GF报告

7.5/7

 

EI(学术会议版)收录、ISTPEI PAGEONE

6.5/6

 

核心期刊、外文学术期刊、一级学会学术会议刊物

5

 

其它公开出版的论文

1

 

注:a上述分值计算只在学生第一或学生位于导师含第二导师之后时有效。

b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的报告为准,同一论文被多种系统收录时,按就高原则计算分值,不重复计算。各类期刊认定以学校科技处认定的杭电学术期刊名录为准。

c,发表论文分值可累加,但其它公开出版的论文总分上限为5分。

3:知识产权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知识产权类别

国际授权

发明专利

(受理)

国家授权

发明专利

(受理)

中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受理)

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及授权软件著作权

(受理)

分值

5010

205

10

20

注:上述分值为单个成果所获总分值,知识产权作者只计前5名(评奖申请人的导师不计在内)。

个人所获分值=总分值×个人相对权重/ 所有成员相对权重之和

知识产权作者第一位至第五位的个人相对权重分别为1, 0.5, 0.25, 0.125, 0.0625

4:学科竞赛的计分标准(单位:分/次)

竞赛获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50

90

60

30

省部级

40

25

15

10

注:上述分值为单个奖项所获总分值。团体参赛获奖无排名先后次序的,个人所获分值=总分值/ 团体参赛获奖人数;有排名先后次序的,个人所获分值=总分值×个人相对权重/ 所有成员相对权重之和,其中,个人相对权重按排名先后依次减半,即分别为1, 0.5, 0.25, 0.125, ……。同一项目获多个不同级别奖励时,按就高原则计算分值,不重复计算。

5: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项目类别

分值

国家级项目

20

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

10

新苗人才项目

10

注:科研项目是指学生已获得到各级科研项目。

上述分值为单个奖项所获总分值,同一项目获多个不同级别资助时,按就高原则计算分值,不重复计算。

个人所获分值=总分值×个人相对权重/ 所有成员相对权重之和,其中个人相对权重按排名先后(以申报书为序)依次减半,即分别为1, 0.5, 0.25, 0.125, ……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社会服务证明材料,以及研究工作预期成果相关承诺等,报导师签字认定后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在读研究生,第二次申请时,参评过的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其他支撑都不能再使用。

2、学院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材料审核,并根据评分高低,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学院公示

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研究生若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在接到异议材料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根据核实结果,做出调整。

凡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参评研究生,已经核实将撤销荣誉称号,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下年度的参评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核。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0571-86878505
邮箱:xwcb@hdu.edu.cn
Copyright202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