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继续做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4浏览次数:293

各市科技局(委)、义乌市科技局、嘉善县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政〔2010123号)要求,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遵循市场规律、突出产业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原则,组织申报新建联盟

(一)联盟需建立基于内生的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运行机制,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共同利益,通过充分协商,建立具有较强法律效力的联盟协议。联盟组织形式、近期目标、经费筹措、利益分配等需形成有力的法律约束条款,明晰联盟成员的责任和利益,保障在联盟内进行总体布局和长效运行。

(二)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联盟决策、执行等方面的主动作用,整合盟员单位优势资源。在项目组织过程中,要体现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衔接,完善技术链,提升价值链,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要突出产业技术预见、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策略和标准制定等联盟层面的工作。

(三)对新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省市县联合构建,面向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以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为目标,按照联盟建设要求进行申报。申报联盟要求成熟运行一年以上,对前期已向我厅申报过的联盟,根据目前运行情况,请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同时提交运行进展情况。各市限额推荐1-2家,由市科技局(委)签署推荐意见,与101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与电子版报送政策法规处。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动态管理

要求厅机关业务处和各市科技局(委)对联盟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加强对联盟项目和经费管理,对联盟核心成员调整、联盟协议重新议定、项目和经费使用大规模调整等事项做好备案。动态掌握联盟运行情况,对不能发挥联盟牵头作用,长期不开展运行工作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联盟称号。对2010年组建的首批联盟,督促联盟牵头单位抓紧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做好验收工作。

三、巩固提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质量

推动现有联盟完善开放运行机制,引导联盟围绕产业链、创新链的关键节点,针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设计重大项目。突出项目的系统性、联动性,以企业为主体,组织设计有可能形成产业链、创新链上取得群体性突破的项目群。支持联盟承担重大专项、企业(联盟)研究院建设、实体运行、科技基金等形式发展。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608房间,邮件:guanjj@zjinfo.gov.cn

综合咨询:

政策法规处:管婧婧  87054032  安娜  87054105

计划财务处:87054019

业务咨询:

高新处: 85111686

农村处:87054026

社会发展处:87051053

附件:《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政〔2010〕123号)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0571-86878505
邮箱:xwcb@hdu.edu.cn
Copyright202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