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机构设置及
管理人员编制核定方案
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保证信息工程学院能顺利通过教育部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工程学院行政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编制核定
(一)行政机构设置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信息工程学院设立党政办公室、教务部、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部等7个二级行政部门。
(二)行政机构负责人与管理人员编制
1、信息工程学院行政部门的学校事业编制总数控制在30人以内(含学院党政领导),其余人员采用临安事业编制或者外聘、返聘、人才派遣等形式聘用。
2、根据信息工程学院现有人员结构和多校区运行的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各二级部门负责人的职数及各部门管理人员编制分别为:
(1)党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编制为10人(含现有学院领导5人)。
(2)教务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含学科竞赛、科研、实验设备与资产管理);核定编制为7人。
(3)组织人事部设主任1名;核定编制为4人。
(4)计划财务部设主任1名;核定编制为5人。
(5)学生工作部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辅导员兼任);核定编制为1人。
(6)团委设书记1名,兼学生工作部副主任;核定编制为1人。
(7)招生就业部设主任1名;核定编制为2人。
(三)有关工作方式
为了今后工作开展和衔接需要,在过渡期内,计划财务部暂时挂靠学校计划财务处,熟悉并开展学院有关工作;组织人事部暂时挂靠学校人事处,派1名工作人员到校组织部,2名工作人员到校人事处熟悉并开展学院有关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有关工作先纳入教务部,配备1名工作人员到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熟悉并开展有关工作。
图书档案馆、后勤保障部(含校园安全保卫)、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工作目前暂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延伸管理。可先配备若干名工作人员先在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信息工程学院教学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编制核定
(一)教学机构设置
按照大学科、大平台的设置思路,信息工程学院设立工学分院、经管分院、外语分院和基础教学部等3个分院和教学部。
(二)教学单位负责人职数和人员编制
3个分院和教学部4个教学单位共核定人员编制10人(含教学单位负责人),其中,工学分院、经管分院各配备分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外语分院配备院长1名,基础教学部配备主任1名。
4个教学单位均下设综合办公室,办公室配备综合秘书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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